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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JBO竞博司

发布日期:2023-10-31  来源:

  JBO竞博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会提议,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459,487,5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29元(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15,117.14万元。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是一家以第三方医学检验及病理诊断业务为核心的高科技服务企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医学检验诊断信息整合服务。公司目前为全国23,000多家医疗机构提供超过2,800 项检验项目的外包及科研技术服务,已在31个省市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建立了38家中心实验室,并广泛建立区域中心实验室、快速反应实验室,服务网络覆盖全国90%以上人口所在区域,已获得40张国内外认证认可证书,数量居行业首位,检测结果为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认可,成为国内第三方医学检验行业营业规模最大、服务网络覆盖最广、检验项目及技术平台最齐全的市场领导企业。

  公司在国内广泛开展独立医学实验室连锁化经营,持续推动技术创新、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通过专业化运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通过规模化经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延伸至乡镇一级的服务网络,以及整合全球优质医疗资源,助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让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等同三甲医院水平的检验服务,降低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助力解决优质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的难题。同时,以现有实验室检验检测业务为核心,基于已建立的检验检测技术体系,持续拓展实验室多元化外延业务,已成功开展包括食品卫生检测、临床试验研究(CRO)、司法鉴定、健康体检等业务。

  2020年,新冠疫情全球大爆发,生物医药产业技术迭代加速,5G、生物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推动数字时代加速来临,多要素叠加的时代浪潮之下,第三方医检创新变革、整合转型的大趋势加速显现。在国内,疫情影响之下,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第三方医检行业的认知和认可大幅提升。后疫情时期,国家正在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力度,健康中国战略深化推进。紧跟时代趋势,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和医疗行业改革方向,第三方医检行业成长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1.国家政策红利推动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快速发展。习2021年3月在福建省三明市考察时指出,“要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均衡布局优质医疗资源,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为人民健康提供可靠保障”。以服务模式创新推动医疗资源均等化,这是第三方医检行业的核心社会价值之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支持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参与疫情防控。2020年2月,总理主持的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允许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国家卫健委明确各地可采购第三方医检的服务。第三方医检行业正式从医疗服务产业链的“幕后”走向“台前”,以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助力国家疫情防控,扩大了知名度、赢得市场口碑,成为行业大发展的催化剂。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加大对公卫体系、疾控系统的重视及投入。第三方医检行业可望在大规模检测能力储备、传染病哨点监测、疫情预警、公共卫生服务协同等公共卫生防控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国家持续深入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6月实施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首次把支持社会力量与公立医疗合作列入法律条款。12月发布的《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社会办医、互联网医保结算等政策,将推动第三方医检机构探索多种合作模式,拓展出新的发展领域。2021年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对医学检验LDT实行逐步放开和适度管理,医疗机构可自行研制国内尚无同品种产品上市的体外诊断试剂,将推进医学检验新方法、新技术的应用及发展,倒逼行业不断进行科技创新研发,进而推进个性化医学、精准医学的临床应用和发展。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为人民提供全方位全生命期健康服务JBO竞博。可以预期,“十四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卫生体系的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以医防协同促进疾病预防关口前移。受益于政策红利,具有技术优势、规模经济效益突出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可在未来5-10年保持快速发展的趋势。

  2.人民健康需求推动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快速发展。在政策支撑、人口老龄化带来需求、健康意识提升刺激消费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下,广大群众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2020年《中国卫生健康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人均卫生总费用4,702.8元,相比2018年人均卫生总费用4,237元增长10.90%,医院诊疗人次87亿次,同比增加4.1亿次。医疗服务市场潜力巨大,包括第三方医检行业在内的医疗服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随着“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的意识深入人心,个性化检测项目需求将不断增加,人民健康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的特点。在重视疾病预防、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的同时,随着疾病诱因的日益复杂,简单的普检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患者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基于基因组学、蛋白组学以及微生物组学等具有较高检测技术含量的检测需求持续增加,将在精准诊疗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在预防与精准医疗两侧发力,将获得一个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3.扩大优质医疗资源高质量供给推动行业发展。《2019年国家医疗服务与医疗质量安全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国医疗资源供给持续增加,但医疗资源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国家卫健委将以继续扩大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加快医疗资源区域间合理布局,重点加强中西部地区和基层的能力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作为解决问题的重要抓手(2020年10月16日国家卫健委新闻发布会)。第三方医检行业以专业化推动技术创新,为精准医疗赋能,助力解决发展不充分的问题。通过远程协作网、区域实验室等多种服务模式创新,将服务网络延伸至县乡一级,以资源共享的方式让县乡医院享受与三甲医院相同质量的医检服务。同时通过实验室设计与运营管理及咨询服务、学科平台建设、专家资源共享、人才培养、科研服务、医学冷链物流服务等全科室整体解决方案,可将优质资源输送到基层,助力基层医疗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第三方医检的发展契合国家解决医疗资源“不均衡”、“不充分”问题的方向,顺势而为落地。

  4.技术创新推动行业快速发展。现代医学的进步、医疗水平的提高,在治疗技术和药物研发能力不断发展的同时,也越来越依赖医检技术进步。随着临床对个性化和精准化医疗需求的增加,基于质谱、基因、流式等新技术的发展,实现基因组学、蛋白组学、代谢组学等多组学研究成果不断转化至临床实践,促进更多医学检验项目创新和迭代。第三方医学实验室通过全面、领先、多样的技术平台整合,为疾病预防筛查、诊断、鉴别诊断、靶向治疗和预后跟踪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并提供具有较高临床水平的结果解读,在有效加强客户粘性的同时,也促使第三方医检机构在检验领域获得更具竞争力的诊断技术和服务能力。同时,第三方医检利用充分挖掘自身大数据、大样本的优势,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融合创新,丰富应用场景,可为人工智能辅助临床诊断治疗、临床决策服务、医疗学术科研、智能健康管理和检验全过程数据化、智能化的发展提供支持,在数字时代开创出行业发展新局面。

  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将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集中优势资源攻关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重点推动主动健康干预技术研发、新型治疗等前沿技术研发,大力推进重大传染病、重大慢性非传染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加快转化医学研究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瞄准生命健康等前沿领域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可以预见,随着政策落地实施并取得成效,我国国民健康政策将在“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完善,重点疾病领域的防、诊、治及康复能力将大幅提升,对辅助诊断的需求将更多,技术和服务要求将更高。站在第三方医检全行业的角度,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临床和疾病为导向持续创新发展,行业将站上更重要的位置,在助力国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的道路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5.新冠肺炎疫情推动第三方医学检验行业多维演变。2020年上半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之下,全国大部分医疗资源集中到疫情防控领域,常规医疗服务受到极大冲击。集团化、连锁化的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的技术操作标准化、质量控制规范化、产能规模大、冷链物流专业、资源调度方便高效等优势得到充分展现,凭借大规模核酸检测能力化危为机。行业内规模小、技术单一、服务网络覆盖面不广的第三方医检机构面临困境,市场竞争更加残酷。疫情防控步入常态化后,国家大力加强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建设,将带来更多新型业务机会。同时,国家大力推进基础医疗能力建设,以呼吸道病原体诊断为代表的疾病辅助诊断能力建设需求逐步凸显,精准医学、病原学诊断等项目成为新的热点。生物安全被纳入国家安全体系,质量安全重视度进一步提升。疾病临床检测技术创新能力、临床服务能力、多学科技术平台整合能力等将成为影响行业市场竞争的关键因素,推动行业快速发展。

  新冠疫情期间,互联网医疗迎来政策利好,消费者线上问诊的习惯得到培育。同时,约270家第三方医检机构切入新冠核酸检测C端业务,开辟了C端流量入口。互联网医疗的普及为第三方医学检验实验室在服务C端客户、服务模式创新上带来新的契机,助力第三方医检拓展出新的商业模式。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609.78万元。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8日以电子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永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四)、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六)、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七)、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监事的勤勉尽职情况考评的结果,公司2020年度支付现任监事的薪酬合计为160.73万元。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法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激励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勤勉尽职工作,实现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次议案形成的决议(一)、(二)、(三)、(四)、(六)、(七)、(十)、(十一)仍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域医学”或“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9,701,887.90元,提取盈余公积36,582,351.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87,657,793.08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2,298,505,027.25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9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9,487,5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1,171,412.83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9,701,887.90元,提取盈余公积36,582,351.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87,657,793.08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余额为2,298,505,027.25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第三方医学实验室(IndependentClinicalLaboratory,ICL),又称独立医学实验室或医学独立实验室,是指在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临床检验或病理诊断和服务,并能独立承担责任的医疗机构。公司作为独立医学实验室,所处的第三方医学检验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2020年,新冠疫情带来的新冠检测激活了部分“僵尸型”第三方企业。部分政策的驱动、新技术快速发展、资本加速进入行业,催生更多的特检实验室和跨界企业加入。至2020年3月,国内在业独立医学实验室已超过1500家。不同企业在其各自细分领域建立自身的优势和竞争壁垒,市场竞争更为激烈。

  公司建成了国内最为完善的检测技术平台与诊断技术体系,搭建了国际一流水准的临床基因组、临床质谱检测、流式细胞分析、病理诊断中心等高新技术平台,为全国23,000多家医疗机构提供超过2,800项检验项目的外包及科研技术服务。金域发挥全国最大的病理诊断量、全国最大的病理医生团队、最广阔的三级远程病理协作网络的优势,为临床医生和患者提供国内一流、具有国际水平的病理诊断服务。遍布全国的连锁实验室网络与物流网络,成为公司规模效应最大化和检验效率提高的基础,保证了公司在业内的领先优势。

  公司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09,701,887.90元。未来公司将持续推动“以客户为中心,以临床和疾病为导向的多技术平台整合并提供卓越服务”的总体战略落地,深入完善品质管控、技术能力、服务网络、产业平台以及运营管理体系等,通过创新驱动、深化变革,继续推进第三方医学检验及病理诊断业务的服务广度和深度,并不断创新服务模式,探索并拓展延伸医疗服务产业链,大力整合国内外医检优势资源,加大医检技术创新和诊断信息赋能,以上各项举措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公司计划持续加强三级医院营销服务能力,加大产品开发力度,推动完善临床咨询服务能力体系,不断创新三级医院的营销服务模式;进一步下沉市场网络,重点加强地市级区域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大型和区域型共建项目;积极探索C端业务(含互联网业务),持续培育消费者的主动健康管理习惯,构建C端健康市场的医检服务模式。同时,公司全面启动数字化转型系列工作,打造医检智能体,开启探索行业数字化发展之路。在业界率先发布“医检4.0”愿景,以疾病诊断和健康服务为中心,数据和技术驱动实现医检服务全程智能化、生物医学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创新、打造开放式创新平台。并在国家大力推进新基建的背景下,充分发挥企业的平台及资源优势,启动“两库一中心一基地”(即生物医学样本资源库、医学检验与病理诊断大数据中心、智慧医检与大健康科技创新中心、实验医学数字化产业应用示范基地)建设。

  以上战略的落地,对资金需求较大,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经营情况、行业状况等可能的资金需求,制定2020年度分红预案。

  (1)日常运营资金的需要。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资金投入量大、技术壁垒高的第三方医学检验行业,且近年来发展迅速,流动资金占用随公司发展规模扩大逐步增加,因此,公司仍需留存较多的现金,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2)实验室产能扩充。近年来,第三方医学实验室发展迅猛,医疗机构检验外包需求逐年扩大。公司仍需持续对各实验室进行产能扩充,以满足发展需要。

  (3)完善科研及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对前沿关键技术和热点科学问题的追踪、开发及转化研究力度。实现从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化开发到临床转化应用的紧密衔接,提升公司科技创新能力。

  (4)新业务模式的探索。公司在继续坚持医检服务主航道前提下,将积极探索C端业务(含互联网业务),构建C端健康市场的医检服务模式。

  (5)数字化转型系列工作的落地实施。公司将加速推进数字化建设,成就未来数智金域,引领行业向“医检4.0”时代迈进,并启动“两库一中心一基地”(即生物医学样本资源库、医学检验与病理诊断大数据中心、智慧医检与大健康科技创新中心、实验医学数字化产业应用示范基地)建设,致力于将公司建设成为健康医疗领域一流的信息化和数据化公司,助力国家建设医疗大数据开发的重要基础设施,成为国家公共卫生疾病防控、基本医疗服务和医学科研的重要支撑。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结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及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资金主要用于实验室产能扩充、业务网络拓展、重点项目投资、科研开发、新业务模式探索等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前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资金主要用于实验室产能扩充、业务网络拓展、重点项目投资、科研开发、新业务模式探索等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需求与发展阶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资金主要用于实验室产能扩充、业务网络拓展、重点项目投资、科研开发、新业务模式探索等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针对现金分红相关事项,公司将专门召开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时间和方式公司将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本期审计费用2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8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与上期相比,本期审计费用增加30万元。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需要。建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度实际工作情况给予支付。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并发表了认可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同意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备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执业水平较高,聘请其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管理需求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域医学”)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781,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注:1、上述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由公司与借款银行协商确定。

  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5,948.7577万元增加至46,261.1275万元。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号)核准,向实际控制人梁耀铭先生非公开发行人民普通股3,123,698股。2021年4月9日,公司办理完毕新发行股份的证券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45,948.7577万股增加至46,261.1275万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8日以电子形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梁耀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四)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八)审议《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及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绩效管理办法》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职情况考评的结果,公司2020年度支付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合计为2,006.04万元。

  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激励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勤勉尽职工作,实现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涉及的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11、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予董事会依据修订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2、授权董事会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授权董事会批准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1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4、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25)。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本次议案形成的决议(一)、(三)、(四)、(五)、(七)、(八)、(十三)、(十四)、(十五)、(十六)仍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现金流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20年6月19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自2020年6月19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于属于该规定适用范围的租金减让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2020年1月1日至该规定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609.78万元。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6日发布了《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9〕22号),适用于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单位中的相关企业(以下简称重点排放企业)。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重点排放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该规定。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进行了修订。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的识别、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列报与披露等方面均有较大变化,准则统一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下承租人的会计处理,除符合条件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须在初始计量时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后续计量时,对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内计提折旧,评估减值情况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对于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计提利息费用。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自该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不会对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独立董事朱桂龙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上述议案1-6、9-12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议案7、8因涉及全体董事及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及监事分别回避表决,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于2021年4月20日在指定媒体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参会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第1、2 条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登记地点(信函地址):广州市国际生物岛螺旋三路10号金域医学大楼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510000)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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