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盘点!2022年国家发布基层医疗10大政JBO竞博策!

发布日期:2024-01-10  来源:

  JBO竞博【政策】1月2日,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民发〔2021〕112号)。

  【点评】长期以来,我国社区公共卫生防控体系不健全、防控能力低下,难以承担起基层防控的有效防线。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要求在村(居)民委员会下设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显然有利于实现公共卫生委员会机制全覆盖、能力普遍提升、作用有效发挥,初步建立起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政策】3月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2〕10号)。

  【点评】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起步于2016年6月6日,标志就是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此后,家庭医生就成了一个家喻户晓的新词。然而,在全国层面,人们对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却远远没有实现愿意“自主付费”的程度,为什么?主要是服务质量不高,还没有达到居民自愿付费的程度。随着这一文件的印发,有望突破。看点在哪?一是放开用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院用药目录衔接统一,进一步适应签约居民基本用药需求,落实长期处方管理有关规定。三是提供必要的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确有需求的人群,要结合实际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健康指导及家庭病床等服务,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确保医疗安全。四是延长服务期,服务协议有效期可为1~3年。五是建立激励机制。原则上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签约服务费在考核后拨付。

  【政策】1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

  【点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是地方设置医疗机构的根本遵循。新印发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提出,十四五期间,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控制在7.40-7.50张,其中:市办及以上公立医院1.90-2.00张,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0张,每千人口公立中医类医院床位0.85张。对于适宜床位规模,指导原则提出县办综合医院600-1000张,市办综合医院1000-1500张,省办及以上综合医院1500-3000张。值得注意此的是此规划将县办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合并为3.50张,没有分列,显然是为了进一步推进县域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政策】8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1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22〕25号)。

  【点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经上升为我国的国家战略。而推进医养结合是优化老年健康和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举措,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途径。指导意见提出,发展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含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依规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疗服务站点,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将上门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拓展,为符合条件的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服务。各地要优化医疗资源布局,通过新建、改扩建、转型发展等方式,加强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安宁疗护机构建设,支持老年医学科和安宁疗护科发展,支持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二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结合服务。完善价格政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等人群提供上门医疗服务,采取“医药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的方式收费。提供的医疗服务、药品和医用耗材,适用本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的医药价格政策。上门服务费可由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虑服务半径、人力成本、交通成本、供求关系等因素自主确定。

  【政策】6月2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2〕183号)。

  【点评】2018年决策部门意识到,没有群众认可的医疗服务,强基层就难以落实,于是提出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次年又提出开展社区医院创建。今年,国家再发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力争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普遍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部分达到推荐标准。各地要主要依托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支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的社区医院设置成为二级医院,并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医院评审。对常住人口较多、区域面积较大的县,要按照“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的通知》(国卫医发〔2022〕3号)有关要求,在县城之外选择1-2个中心卫生院,在达到推荐标准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逐步使其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显然,这是又一次吹响了社区医院建设的强劲号角。

  【政策】7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又印发卫生健康系统贯彻落实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若干要求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2〕20号)。

  【点评】自2016年8月19日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以来,以基层为重点就被确定为我国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然而,实际上仍然有一些地区对“以基层为重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实,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基于此,国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从深刻把握“两个确立”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出发,充分认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在建设健康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中的基础性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若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法,健全工作机制,实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大投入,着力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把更多的注意力、精力、财力、物力投向基层,把更好的人才、技术、管理、机制引向基层,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推进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政策】7月20日,国家卫健委修订印发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并制定印发了《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3项服务能力标准。

  【点评】如果要说2022年最重磅的政策,恐怕要数着三个服务能力标准,也是今后较长时间基层能力建设要读懂做好的“经”。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2版)》对加强儿科建设、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和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服务、儿童服务、中医药服务能力以及加强安全生产等提出新的要求。同时,要求各地要及时加强基层卫生管理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和复核专家培训,全面理解新版《标准》内容,准确把握能力提升内涵。2022年起,申报达到能力标准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照新版《标准》开展自评,各级复核评价要以新版《标准》为依据开展。对2022年以前达到能力标准尤其是推荐标准的机构,要用3年左右的时间按照新版标准开展复核评价“回头看”,发挥新版《标准》导向作用。

  【政策】11月24日,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2〕410号)。

  【点评】“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得好不好,怎么去评价,最终能不能分清一个好中差就必须进行绩效评价。如今,通知以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和效率,而且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等资金的绩效分配因素,相信可以较好促进活动的开展。

  【点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侵害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那么,如何规范举报,确保及时、有效处理举报,1月29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出台。并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暂行办法规定,对于违法违规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医疗救助基金等医疗保障基金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通过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的接收举报的互联网JBO竞博、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等渠道向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这一方式的开启对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自主约束医疗服务行为将起到重要作用。

  【点评】诊所备案管理已经写进了法律、政策,但具体如何落实却比较艰难,很多地方由于等政策暂停了诊所发证。12月26日《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终于出台,这也标志着诊所备案管理政策正式落地。今后,开办诊所不需再要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了,也不再因为布局不符合要求而被否决。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将开办诊所的医师资格继续固定在从事临床工作五年以上的医师而不的试点地区的主治医师。

  村医想要提升自己的待遇水平,还是需要自己不断地努力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升诊疗水平,尤其是基层诊所,更需要通过技术提升来提升门诊量,所以小褂给大家推荐一本都在用的《全科医生诊疗手册》。

  本书专门针对(准)全科医师量身打造,内容涵盖全科医疗,主要为病理常学与药理运用,病谱广泛,详略有当。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