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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JBO竞博成都:华西医院医疗事故致四岁女孩死亡爷爷奶奶走上维权路

发布日期:2023-08-19  来源:

  JBO竞博医院再现医疗事故,高风险手术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贸然实施,导致儿童死亡,家属不满,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家属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刘美彤只是个四岁孩子,于2014年2月17日,因先天性心脏病入住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接受心外科手术治疗,医院告知需做无风险的右心导管检查才能评估刘美彤能不能做心外科手术,检查过程中病人出现休克,后进入重症监护室治疗。

  2014年3月9日,刘美彤在医院去世,爷爷奶奶伤心欲绝,久久不能接受这个现实。

  刘美彤本就是苦命孩子,父亲早就去世了,不到半岁母亲就离开了她,从小由爷爷奶奶抚养。

  爷爷奶奶对其照顾有加,因她有先天性心脏病,想找到最好的医院为其治疗,希望她能和正常孩子一样长大,所以他们预约了成都市华西医院。

  2013年5月13日,华西医院给出的诊断治疗意见是,直接进行心脏外科手术,并出具了住院证。可是直到九个月后,医院才通知他们入院治疗。

  入院当天,医院按常规为刘美彤做了全身体检,证明除了先天性心脏病,其他身体器官一切正常。

  医院一再告知,检查没有风险,请家属放心。出于对医院的信任,家属同意做无风险的心导管检查。

  可是,正是这个导管检查的过程中,刘美彤出现了休克,随后进入重症监护室治疗。

  直到2014年3月9日,刘美彤死亡消息传来,两位老人的精神世界,瞬间崩溃了。孙女的死亡消息,让爷爷奶奶悲痛万分。

  可是,两位老人分明记得医院当时说的很清楚,刘美彤身体其他器官都正常,仅需要做一个心脏外科手术,即可恢复健康。

  导管检查前,医生再三保证,检查没有风险,也历历在目。可为什么,就这样好好的人,导管检查就把人查没了呢。

  家属回忆,医生并未按约定对病人实施心脏手术,而是在高风险的情况下对刘美彤实施导管检查,导致了刘美彤的死亡。

  据爷爷奶奶回忆,孩子术前医生并未通知手术风险,这起悲剧其实完全可以避免,但是却在医院的错误操作下,酿成不可挽回的结局。

  心外科主任安琪在2013年5月13日接诊刘美彤并出具入院证,2014年2月17日给刘美彤做了体格检查。安琪提出为心外科手术安全,需对刘美彤做右心导管检查并告知家属检查无风险。

  后来医院提交的证据证明,其实在2月24日心导管手术前在手术前,华西医院就已经评估了手术风险为高风险,分明是有高风险的手术,却告知家属没有风险在当时的情况下,心内科作心导管手术风险评估和心导管检查医生陈玉成如果避免高风险的导管检查,也完全可以避免悲剧发生。可是,医院偏偏选择了高风险的心导管检查,这种诊疗过错,才是导致刘美彤死亡的源头。

  家长作为病人家属,对医疗专业知识不完全清楚了解,医院有义务将各种后果和手术风险如实告知,客观分析,帮助家长作出正确决定,可是医生却在含糊其辞中,让家长签了字。

  在刘美彤进入重症监护室之后,医院曾两次下达病危通知书,医院告知,孩子已经失去意识,生命不可逆转,只能靠呼吸机维持生命JBO竞博。

  出现这样的结果,最终暴露出了医院治疗过程中出现的巨大问题。首先,华西医院全程属于误诊误治,往先天性心脏病孩子的右心室插导管做检查,这种高风险的手术,竟没有安全预案和告知,无视病人生命安全。

  而就在这铁证面前,武侯法院居然以(2015)武侯少民初字第107号判决书,判定本次事故医院无责任。但是深挖整个过程判决认定与证据事实不一致:

  1.医院既然是为了外科手术安全而做的导管检查,那么经心导管检查手术风险评估是高风险,谁都知道高风险就是要死人的,也是国家明令禁止做的高风险手术,华西医院如果有点关爱生命的仁爱之心,放弃对刘美彤的心导管检查,不就避免了刘美彤死亡的悲剧发生吗?

  2.在评定为高风险情况下医院采取的检查措施是否正确,如果不该检查的时候,强行做导管检查,分明就是在孩子心脏上动刀,手术刀了孩子的心脏!而这个过程,家长竟然全然不知!华西医院背着家属选择高风险的心导管检查导致刘美彤死亡,这不是华西医院的过错吗?

  后来法庭上JBO竞博,华西医院出具的证据,竟然将治疗过程的手术记录单人为毁掉!可是,鉴定书里却“根据手术记录鉴定”,医方手术符合诊疗常规。这说明那份医疗鉴定书本身就是虚假鉴定。

  而且,判决书中说家属申请司法鉴定过程中书面申请退回鉴定,这明显是不存在的事实。目的是为他们以医学鉴定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的正当性找出条件JBO竞博,让家属承担不利后果。

  家属认为,因为医疗事故导致被检查人失去生命,华西医院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家属愿将整个过程公诸于众,呼吁社会各界人士谴责医院的违法行为,为受害人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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