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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四JBO竞博川省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1  来源:

  JBO竞博凉山州卫生计生委,西南医科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凉山卫校:

  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医药卫生三类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临床医学专业”对口招生录取工作已结束,现将《2018年录取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免费培养项目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1)印发你们,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免费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8〕37号)的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免费培养协议签订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8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录取学生均为凉山州生源,由凉山州卫生计生委牵头统筹协议签订工作并根据本州实际情况确定签订2018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免费培养协议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由州卫生计生委或相关县(市)卫生计生局与定向医学生(专科)(签订协议时,定向医学生(专科)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有法定监护人签字,下同)签订。州及相关县卫生计生委(局)安排专人采取各种方式通知到录取的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协议签订,杜绝遗漏,保证有序推进协议签订工作。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库,省卫生计生委下达《2018年录取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免费培养项目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1)后,西南医科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4所培养高校据此填写录取通知书并直接寄往凉山卫校,由凉山卫校通知被录取考生领取。

  1.签订协议的州卫生计生委或相关县(市)卫生计生局负责通知本辖区所有录取考生(签订协议时,定向医学生(专科)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有法定监护人签字,下同),要求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2018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培养协议》(以下简称《培养协议》,培养协议样式见附件2)。协议签订工作于8月28日前完成。

  2.《2018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培养协议》一式五份(如与县(市)卫生计生局签订则为一式六份),考生本人、签订协议的州或县(市)卫生计生局各留存一份,其余三份《培养协议》连同《培养协议签订情况汇总表》(附件3)由州卫生计生委于8月31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处;省卫生计生委留存一份《培养协议》,另两份送培养高校(其中一份存入考生个人档案)。

  3.被录取学生签订协议后,须按照培养高校规定,完成入学报到、注册及相关事项。学生报到时,须携带已签订好的培养协议供高校审验登记。未签订或未携带培养协议的,高校不予受理报到注册,视为学生放弃入学资格。

  4.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入学注册后,4所培养高校于一周内将注册学生名单(附件4)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报省卫生计生委人事科教处,省卫生计生委按实际注册人数结算培养经费。

  按照《2018年四川省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免费培养项目实施方案》规定,2018年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免费培养项目是对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实施免费学历提升,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就业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政策执行。州或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根据当年就业安置政策及岗位需求情况实施就业指导工作,对毕业生不是必须包分配、包就业、包进编。对此要求,凉山州卫生计生委、县卫生计生局、凉山卫校、培养高校务必反复向学生讲清讲透,避免误导学生和家长,引发社会矛盾。凡违反上述规定引发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担责”的原则处理JBO竞博,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附件:1.2018年录取民族地区定向医学生(专科)免费培养项目学生情况一览表

  ·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电子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与培训中心、四川省辅助生殖医学中心)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预防医学科学研究院、四川省卫生监测检验中心)

  ·四川省肿瘤医院(四川省癌症防治中心、四川省肿瘤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人民医院)

  ·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四川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四川省妇女儿童医院、四川省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研究所)

  主办: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成都市上汪家拐街39号 邮编:610041 电线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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